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獨台 vs. 台獨

Wednesday, February 11, 2009

獨台

  • 簡單地說:獨立的台灣,也就是法理台獨(de jure independence)

  • 基本意義:堅持“分裂分治”立場,推行“一個中國,兩個對等政治實體”或“階段性兩個中國”的政策的台灣當局所奉行的路線,換句話說,就是維持現狀,維持中華民國體制,但長期來說,是維持統一的政策。
台獨
  • 簡單地說:台灣獨立,也就是實質獨立(de facto independence)

  • 基本意義:建立新國家,要以台灣體制取代中華民國體制,換句話說,就是改變現狀,並以建立“台灣共和國”為最終政治目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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