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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购房落户”应缓行 [Simp.]

Saturday, April 18, 2009

大陆/光明日报/张玉玲2009-02-3

最近一些城市相继出台了“购房落户”政策,据说这是在税收和贷款等优惠措施后,又一个激活楼市、促进购买的“狠招”。当然人们希望这个政策能一石二鸟,既可以救楼市,还可以触动户籍制度改革。但令人担忧的是,这个政策可能背离初衷,不仅救不了楼市,反倒助长了高房价和房地产市场本身的顽疾;不仅改革不了户籍制度,还形成公共利益的私用,顾此失彼——顾了眼前,失了长远;托了楼市,失去了社会公平。

购房落户对刺激楼市会产生立竿见影的效果,在那些有钱但没有户口的消费者中肯定有市场,但这绝不是拯救房地产市场的长远之策,也不是从根本上拉动内需的出路所在。从去年11月起,为了提振萎缩近一年的楼市,有关部门出台了降低营业税、降息、贷款打折等多种优惠政策,释放了一批积累已久的购买力,使低迷的市场出现了一点回暖反弹,但很快市场又回归冷清沉寂。这说明,在当前情况下,不进行房价、住房结构等房地产市场本身的调整,仅靠外力,仅借助外部政策,是难以恢复房地产市场活力的。可以预见,购房落户政策在带来一个短暂的表面繁荣后,整个市场还是会重陷低迷。

即使购房落户会带来一定的销售热潮,但这种政策还是违背了房地产市场发展的规律。房产的使用价值是居住,当房屋自身的价值已不能吸引消费者购买,只能以附加户口来吸引购买的时候,这说明房地产市场本身已扭曲。不去研究如何降低房价和调整住房结构,不去研究适应消费者需求的商品,而是靠户籍的优惠来诱惑消费者,其实质是借卖房变相的卖户口。

购房落户制造了户籍新门槛——能否买得起房,还创造了户籍新标准——资金。有钱就可以买房,就可以改变户籍,这是名副其实的“富人经济学 ”,照顾了房地产市场短期效率,而失去了社会公平。同时还应看到,户口所带来的医疗和教育等福利是公共产品,购房落户意味着房地产开发企业利用了“落户” 的政策优惠,卖掉了滞销的房产,“购房”获得利润的好处被开发商所享受,却没有进入公共财政,损害了公众利益。最后,户籍制度本身也是需要改进的制度,不利于人的自由流动,购房落户者就是看重户口的附加值和不平等,购房落户把这种需要改良的制度商品化,也是不适宜的。

综上所述,购房落户虽对拯救楼市有暂时的促进作用,但从长远来说无益于房地产市场自身的发展,也无益于社会的公平与和谐。在国际金融危机中,要渡过眼前难关不能饮鸩止渴,不能不择方法、不计后果、不算成本,我们需要以统筹协调的办法、全面长远的眼光、公正平和的心态来寻找对策,应对危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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