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陸/大河网/于景宁2009-04-24(部分删减)
重庆市召开“宜居重庆”建设动员大会,薄熙来在会上说:在提高住房品质上,不仅要重视面积、还要重视室内设计,对厨房、卫生间、凉台都要精心设计。要让市民住得较宽、较好,还要让他们买得起,住得起,控制房价。要有合理的收入与房价比。物业费要适当,要让居民住得比较便宜。(4月23日来源:人民网)
时下,许多城市都在建设“宜居城市”,高调宣传之下, “宜居城市”的美名倒是远扬了,所建住房也挺适宜居住的,但是当地的大多老百姓却买不起,致使一片一片住房常年闲置,而老百姓望之只有一声叹息!试问,建设这样的“宜居”城市有何意义呢?
但是,也别妄说没有意义,一些地方的主政者建设宜居城市的用意就在于敛财,在于增加本地的财政收入,原本就不是针对本地老百姓。在地方政府大力宣传下,一些外地的大款、富户,包括某些贪官便纷至沓来,欣然乔迁“宜居城市”。再看看当地的老百姓,不少人因“买不起”,所以只好到适合“出家人”宜居的郊区僻静处去享受“宜居城市”给他们带来的所谓“实惠”了。
这就是不少“宜居”城市的现实,所谓“宜居”,只是当地的官员、富人和少数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市民“宜居”了,只是由外埠乔迁来的大款、富户和贪官“宜居”了,而世世代代在这块热土上奉献了几代人的心血和汗水的普通老百姓,却无缘住进他们为之奋斗多年的“宜居”之居。
现在重庆开始大张旗鼓地建设“宜居”城市,所不同的是,薄书记给传统的“宜居”定义赋予了新的内涵,那就是建设“宜居”城市首先要为当地老百姓谋福祉;其次,建设“宜居”城市,就是要让当地老百姓成为“宜居”城市的主人,一定要让多年来创造城市历史的“原住民”“买得起、住得起”。我们认为,在这种理念主导下的“宜居”城市,才是名副其实的“宜居城市”,才是老百姓“拥护”的“宜居城市”。如果“宜居”的房子盖起来了,可是当地的大多老百姓都“买不起”、买了以后又承担不起高额的物业费,那么即使“宜居城市”的名声再响,也空有“宜居”城市之名!
要让老百姓“买得起”,政府就要划拨出一定面积的土地,专门用来给当地的百姓建设“宜居”房,以优惠的价格、以老百姓能承担得起的价格卖给他们;政府应出台政策抑制暴利,使开发商以不高出成本价格太高的价位出售房屋;同时,也要发展经济,提高老百姓的收入水平,如象现在这样,一个在大城市工作的普通员工,一年的工资买不上一平方米的住房,那么即使再便宜的住房,他也“宜居”不起。
愿更多的官员在建设“宜居”城市时,能象薄熙来那样面向社会大众诚心地说一声:要让老百姓买得起,住得起!
市民“买不起”,空有“宜居”名 [Simp.]
Monday, May 18, 20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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