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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生能源,選擇有學問 [Trad.]

Tuesday, May 5, 2009

台灣/中國時報/陳文卿2009-04-17(部份刪減)

全國能源會議召開前夕,德商英華威公司放話要撤除在台的風力發電投資,並對於政府對風力發電補助金額偏低表示不滿。連日來環保團體及輿論各界似乎一面倒指摘政府的能源政策中,對發展再生能源不夠積極。可是,我們應該冷靜思考一件事情,就是發展再生能源 ,與使用再生能源是兩回事。

我們同意如果身邊有便宜且取得容易的再生能源,當然要充分利用,甚至應該積極去開發。可是如果要花很大的代價(昂貴的金錢)去買設備以使用再生能源,就不能不有所選擇了。

用再生能源基本上有兩大目的,其一是彌補能源供應不足之問題,其二是減少二氧化碳排放。從前者來看,台灣現行的能源中,不論石油、天然氣,甚至是核能,約九八%都是進口。因此開發再生能源似可提高能源自主性的比例。不幸的是,以政府多年來投入上百億元所發展的風力能及太陽光電能而論,總裝機容量尚不及傳統能源之一%,實際發電量則更低。

更嚴重的是,太陽與風雖然是本土自有,不花一文錢。但將太陽能與風引進來轉換成電力使用,其設備卻大半仍須進口。因此,誰敢說這樣的再生能源是本土自主的能源?
再以二氧化碳減量來說,再生能源每發一度電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極微,因此是可對抗氣候溫暖化的清潔能源。這也是最值得鼓勵發展的理由。可是,減少二氧化碳可以有很多種方法,節約能源可能是最有效的措施,減少一度電的浪費可能更甚於開發十度電。擺在眼前的數字是,截至二○○七年,投入風力發電的經費達約一四○億元,可是對二氧化碳的總減少率僅約達○.二二%。而太陽光電能投入約六億元,對二氧化碳的減少率更僅約百萬分之六,象徵意義遠大於實質意義。

可是,如果我們將這些動輒上億的經費用來教導民眾從生活做起,簡單的一個隨手關燈動作,每人一天減少一度電,二氧化碳減量功效就遠甚於此了。而如果我們的建築物能在不增加建造成本下,加強隔熱與通風採光,節能效果將十分可觀。

更積極來說,我們應同時鼓勵資源回收。減少原物料之開採即減少製程耗能,輕易的就可以減少二氧化碳之排放。舉例來說,現在為了推動節能減碳,各縣市皆積極興建自行車道。可是如果我們因此再去開採砂石,使用原生營建材料,所浪費之能源及二氧化碳排放可能抵消掉騎腳踏車的減碳功效。

因此若能將抗壓強度不須太高的腳踏車道,改使用回收的再生建材、再生粒料等,將相得益彰。這是代價較低,且很輕易可達到的減碳目標的作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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