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陸/人民網/建達2009-05-02(部分刪減)
河南的王帥、內蒙古的吳保全因言獲罪,經過新興媒體的披露和公眾的理性參與,成為人們熱議的話題,由此產生如何杜絕公民“因言獲罪”現象的討論。王帥事件已經有了初步結果,河南省副省長兼省公安廳廳長表明了態度,並且開始追究構陷者的責任。內蒙古的吳保全案還沒有圓滿結果,那位“因言獲罪”的年輕人還在牢裡,這算不算是當地法制的恥辱呢?
中國建設和完善民主法制走過了漫長的路程。黨和國家提出依法治國,提出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,是時代和社會的進步。但是,當我們從媒體上看到先是河南的王帥,後是內蒙古的吳保全,僅僅因為在網絡上批評一下當地的官員,評論一下當地的政府,就被當地警方跨省抓捕,進而關進牢房,我們確實被震撼了、驚動了。這反映了我國建設民主和法制社會的艱巨性和複雜性,反映了我們社會的一些亟需改善的現狀。
“因言獲罪”是非民主社會例如“十年動亂”中最明顯的特徵之一。人們的每一句話都可能被認為是影射、借喻、諷刺當權者;人們的每一篇文章都可能被視作煽動和挑釁,而遭到莫名其妙的迫害。有的人因為在私密的日記中記載了一點自己的思想,而獲禍罹難。言論成為那個年代最敏感的節點。說假話,說空話,說大話,逐步成為人們的習慣,話語體系走進了一條令人生厭的死胡同。這種影響,至今尚未完全清除。
近年來國家民主、法制和人權事業的進步,讓我們認識到,在一個民主和法治的社會裡,人們的言論是自由的,批評是自由的,思想是自由的。誣陷罪、誹謗罪只針對個人而言,政府沒有權利通過公安抓捕那些僅僅是用語言評論政府的所作所為,或者用某些不太中聽的話批評政府官員的公民,哪怕這些評論和批評不太準確,法院也應該嚴格遵守憲法的規定,不去侵害公民的合法權益。否則,我們的社會何來公平正義?
抓捕“言論”者的執法人員和他們後面的官員,可能以為他們的這些做法,是在維護黨和國家的利益,是在維護我們的社會主義制度。其實,他們錯了。黨和國家的根本利益,就是人民的利益,就是保證大家能夠充分享受美好的生活,樹立正確的民主、自由、人權、發展等價值觀。我們的社會主義制度,也是為了最大限度地維護人民的核心利益,而且正在不斷地改進和完善中。保證公民充分享受言論權、批評權、監督權,才是實事求是地愛護我們現有的制度,才能更快得讓我們的國家躋身於世界民族之林。
所以,人們特別是上級領導機關的人千萬別讓那些侵犯人權、製造冤案的人用滿嘴“國家利益”、“社會利益”的理由忽悠了,一定要追究製造冤假錯案者的法律責任,一定要堅決清除他們製造冤案所謂“合理性”的影響,促使我們國家各個地方的冤假錯案、荒唐事件越來越少,直至徹底消失!
"因言獲罪",一定要追構陷者之責! [Trad.]
Tuesday, May 5, 2009Posted by David Mandarinholic at 3:18 PM
Labels: commentary, politics, PRC, societ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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